2025年11月23日11时34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上海路信号灯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接警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车辆碰撞轨迹和监控视频,当时小客车驾驶人沿丽景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丽景街与上海路路口左转弯时,且在绿灯正常通行情况下,遇到电动车三轮车驾驶人沿上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道路中间信号灯处闯红灯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闯红灯)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小客车驾驶员无责。(兴庆区交警二大队)